佳木斯东方热电厂,隶属于佳木斯发电厂,位于佳木斯市东郊,美丽的松花江南岸,企业总机容量9.8万千瓦,供热建 筑面积180万平方米,设计供热量120万吉焦,现有职工897人, 企业所有制形式为国有,集体租赁经营。成立于1990年7月1日。 东方热电厂实行“一长三师”(厂长、总工程师、总经济师、 总会计师)的管理体制。多年来,东方热电厂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 防为主”,大力进行设备技改,强化培训。强化管理等工作安全 生产形势稳定,截止1998年3月30日,&127;企业实现了自建厂之日起 的累计2828天的安全计录,东方热电厂建厂之后,电热产值连年 增加,1997年完成发电量529亿千瓦时,比1990年增加37%,完成供热电147.3万吉焦,比设计供热量增加22.75%,完成总产值1.59 亿元,比1990年增加126.98%,实现利税1273万元,各项指标均 为历史最好记录,同时企业坚持走规模发展的道路,先后创办了 炼矿、煤场、农场、运输车队等多个实体,&127;年创产值可达150万 元,企业在1994、1995、1996年度先后被授予黑龙江省“明星企 业”、黑龙江“明星企业标兵”、黑龙江省“百强明星企业标兵” 荣誉称号,1997年度被命名为黑龙江省“用户满意服务企业”。 近日,企业又被黑龙江省授予1997-1998年度守合同守信用企业。